編輯摘要
本地企業就創新及科技基金資助項目,或與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合作並由企業全費贊助的合資格應用研發項目,可申請相等於合資格開支四成的現金回贈。一般須在項目完成後兩年內申請;夥伴項目則要在開始前預先登記。
先找出回贈背後是哪一類項目
現金回贈是建基於一個合資格研發項目,不是公司把任何創新開支重新分類便可申請。先確認項目屬創科基金資助、ESS 內部研發,還是與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合作的夥伴項目。
夥伴項目若只是產品改良、一般系統自動化或沒有科學研究內容,即使有大學參與,也不會因此自然符合資格。
夥伴項目開始前要完成登記
官方指南要求夥伴項目預先登記。公司應把登記、合作合約、企業出資、發票和項目報告列入開項清單,不要待項目完成才追補紀錄。
同一筆開支不要重複計算
四成回贈會改變項目淨成本,但在不同資助申請、公司帳目和內部預算中,處理方法要一致。最實際的做法是保留一張表,列明總合資格開支、其他公帑、企業實際出資,以及已收或預計回贈。
主要官方資料來源
以下連結由計劃營運機構或主管部門發布。申請或簽約前請再次核對。
審閱紀錄
本頁由香港資助指南編輯組於 2026年8月4日 對照以上官方資料審閱。
了解資料核實方法 →